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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設備登記及從業註冊工作今日啟動

工務局舉辦講解會向相關持份者介紹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及相關工作安排

第14/2022號法律《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及第11/2023號行政法規《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施行細則》,將同時於2024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配合新法實施,已投入運作的升降設備須由保養公司協助於今日(2023年4月1日)起一年內進行登記,升降設備技術員、保養實體和檢驗實體的註冊工作亦於今日起同步啟動。

按照《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規定,現已投入運作的升降設備自今日起,可由現時實際提供升降設備保養服務的保養公司協助,在法律正式實施前一年內向土地工務局進行登記,工務局會為每一部完成登記的升降設備發給編號。

除了為升降設備登記之外,法律生效實施後,升降設備責任人還必須聘請保養實體負責作日常保養,以及聘請檢驗實體進行每年一次的定期檢驗,以取得檢驗合格聲明書,確保升降設備符合規範及運作良好。為此,土地工務局今日同步啟動保養實體、檢驗實體及升降設備技術員的註冊及臨時註冊工作,有意從事升降設備保養或檢驗業務的實體及專業人士,可向土地工務局提出申請,明年法律正式生效實施後可正式註冊。

另外,為確保法律有效實施,第11/2023號行政法規《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施行細則》清晰訂定了升降設備的登記、保養和檢驗的程序,以及升降設備技術員、保養實體和檢驗實體註冊的程序,同時透過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升降設備技術員、保養實體和檢驗實體的首次註冊、註冊續期和臨時註冊,以及特別檢驗等有關費用的收費表。

配合法律的實施及特區政府電子政務的發展,土地工務局已開通“升降設備資訊網”(https://www.dsscu.gov.mo/zh_HANT/sites/ascensores),除了相關法律資訊及宣傳材料外,亦設有升降設備電子化登記,現時實際提供保養服務的實體,透過網站填寫及上傳資料,為升降設備進行登記申請,不受辦公時間的限制。有關功能於今日開通,升降設備技術員線上申請註冊功能亦同步開通。

為了讓相關持份者了解法律生效前的準備工作及注意事項,土地工務局日前舉辦了三場面向社團、升降設備業界及專業團體的講解會,介紹法律內容及相關註冊和登記工作安排,並即場回答相關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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