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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就一則關於臨時註冊工程車輛未能經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境澳門之報導作出回應


就有傳媒報導,一輛臨時註冊入境澳門的內地工程車輛經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境澳門時,因未作出入境申請不獲放行,並需將車輛駛回內地一事,澳門海關高度關注。鑑於涉事人向傳媒反映的情況失實,嚴重影響澳門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的形象,亦嚴重妨礙海關依法監管車輛出入境的工作,海關有必要作出以下澄清及回應,以正視聽。

事件發生於昨(15)晚約9時30分,一輛臨時註冊入境澳門(即俗稱的“T牌”)的內地工程車輛經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入境時未獲系統識別及放行,海關關員即時上前了解及核對相關文件,發現該車輛僅具備由交通事務局發出之臨時進口准照,欠缺由澳門海關簽發的車輛邊境通行證,有關司機表示忘記提前向海關作出相關申請。

根據第3/2006號行政法規《車輛進出澳門特別行政區陸路邊境的監管》,所有經海關檢查站來往澳門與內地及香港之間的跨境車輛(包括粵澳兩地牌車、橫琴單牌車、港澳跨境車及澳車北上等)均須向澳門海關申請車輛邊境通行證;而屬臨時性質的出入境車輛,則可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六-A條規定,向海關關長申請一次性的通行許可,申請邊境通行證是車輛出入境澳門的必備文件。

關員即時向司機解釋因其欠缺相關文件,依法不能給予放行,同時建議該名司機可即時作出書面申請,海關將酌情作加急處理,而在等候處理期間須將車輛停泊於不影響道路通行的地點。涉事司機對補辦書面申請的要求表示不滿,並於晚上約10時將車輛駛回內地方向。於晚上11時許,涉事司機再次駕駛車輛折返至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入境識別區,關員再次向其了解書面申請情況,獲回應正向僱主了解相關事宜。至今(16)日凌晨約1時,該車輛再次駛回內地方向。

今日上午10時7分,該工程車輛的所有權人透過傳真方式向海關作出補辦申請,海關於10時15分作出批核,並於10時22分作出通知。該車輛於上午10時45分到達入境貨場,並於11時2分完成所有清關手續及進入澳門。

由以上事實可見,事件是因相關人士疏忽,僅完成了在本地行駛的資格申請,未有向海關申請通行口岸的文件而引起,當中並不涉及行政部門間的溝通問題,也不存在訊息不透明的情況。另外,事件發生後,關員亦即時到場了解,熱心給予建議,並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期間亦表示部門將酌情加急處理,惟涉事人並沒有配合即場作出補辦,關員不予以放行屬正常執法,同時亦沒有如報導所描述的限制其離開。

在今次事件中,涉事人不僅沒有按程序完成相關文件的申辦手續,更將相關責任推卸到政府部門的執法程序上,亦向傳媒作出與事實不符的描述,嚴重影響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就有關行為,海關表示遺憾及作出強烈譴責。

海關呼籲跨境車輛駕駛者應主動了解及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以免影響通關流程,如有疑問可致電海關查詢熱線8989 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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