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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完成討論《汽車登記制度》法律草案


行政會完成討論《汽車登記制度》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立法會審議。

為完善現行制度及推動汽車登記的電子化,特區政府制定本法案以取代已生效三十年的第49/93/M號法令。

法案主要內容包括:

一、以電子方式處理汽車登記手續。居民可以透過“一戶通”提交汽車所有權移轉登記及其他登記事項的申請及支付費用,並接收通知及登記憑據,全程無需親臨登記局辦理手續。

二、透過部門協作,整合汽車登記的服務流程。法案規定在辦理汽車所有權的首次登記及變更汽車註冊號碼(俗稱“套牌”)的登記過程中,由交通事務局向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提供資料及文件,登記局在收到文件後辦理登記,居民無須再前往登記局提交申請文件。

三、不再發出汽車所有權登記憑證(俗稱“車契”)。根據現行法律,居民在購買新車或汽車進行轉名登記後獲發“車契”。考慮到汽車登記將以電子方式處理,法案建議不再對汽車首次、轉名或其他登記發出新的“車契”,而法律生效前已發出的“車契”則維持有效,直至辦理新登記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