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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完成討論《澳門旅遊學院法律制度》法律草案


行政會完成討論《澳門旅遊學院法律制度》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為提升高等教育的辦學素質及競爭力,特區政府制定本法案,以配合澳門旅遊未來的發展。

法案訂定學院的性質及宗旨、機關設置、校監及監督實體;規定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訂定學院章程和由行政長官批示核准專有人員通則。此外,法案訂定學院人員統一適用私法勞動制度和受新的專有人員通則約束。

法案設過渡規定,採取“新人新制,舊人舊制”,學院現有的人員繼續受現行制度、通則及原有勞動合同條款規範,但不影響該等人員選擇適用新通則,而人員原有的權利及福利不可因適用新通則而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