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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舉行《行政長官選舉法》及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首場公開諮詢會

政府代表出席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首場公開諮詢會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今(19)日下午3時在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就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舉行首場公開諮詢會,聽取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政法界及不同界別社團和協會領導及代表等人士的意見和建議。

諮詢會由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主持,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法務局局長梁穎姸、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胡家偉出席。

張永春和梁穎姸分別介紹了修法的必要性、主要修改方向以及諮詢安排。張永春強調,2012年,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和決定,對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立法會產生辦法以及本地兩部選舉法進行了修改,包括增加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人數、增加立法會直接選舉及間接選舉產生的議席等。實踐表明,現在的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符合澳門的實際情況,有利於保持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政治制度的穩定,有利於行政主導政治體制的有效運作,有利於兼顧澳門社會各階層各界別的利益,有利於保持澳門的長期繁榮穩定和發展,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同。因此,應在維持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不變的前提下,對《行政長官選舉法》和《立法會選舉法》進行適當修改。

諮詢會上共有21人提出意見和建議,一致認同及支持修法的總體方向,認為這次修法切合澳門實際需要,有助進一步完善《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有利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對維護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將發揮重要作用。同時,修法也將加強遏止選舉中的違規行為,並使相關選舉程序更加合理、暢順。

政府代表與出席諮詢會的人員就相關問題進行了交流。張永春最後表示,特區政府將對與會代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認真總結和分析,在此基礎上不斷完善修法方案。

近200人出席了是次諮詢會,包括立法會主席、終審法院院長、主要官員、檢察長、行政會委員、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法官委員會、檢察官委員會、主要官員辦公室主任、特區政府各局級官員以及不同界別社團和協會領導及代表等。

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公開諮詢期為6月15日至7月29日,為期45日。諮詢文本已上載至專題網頁(https://cs.elections.gov.mo)供市民查閱及下載,市民亦可在諮詢會現場、行政公職局、法務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中區市民服務中心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索取諮詢文本。

特區政府還將舉辦7場諮詢會,其中5場為界別諮詢專場,2場為公眾諮詢場。有意參加公眾諮詢場的市民請透過上述專題網頁或致電8987 1365預先報名。

歡迎各界人士透過信函(郵寄或親臨遞交)、電話(8866 8866)、傳真(8987 0011/8987 0022)或電子方式,就諮詢文件的內容提出意見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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