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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就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舉行第五場界別專場諮詢會

就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舉行第五場界別專場諮詢會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今(28)日下午3時在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就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舉行第五場界別專場諮詢會,聽取經濟財政範疇轄下部門以及工商、金融界、勞工界、專業界及相關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逾180人出席。

諮詢會由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主持,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法務局局長梁穎姸、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胡家偉出席。

張永春和梁穎姸首先分別介紹了修法的必要性、主要修改方向以及諮詢安排,隨後政府代表與出席諮詢會的人士就相關問題進行交流。

共有12位人士在諮詢會上發言,一致表示支持修法,認為修法對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保障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多名發言者關注資格審查標準的法定化、打擊公然煽動不投票或投空白票、廢票行為、優化間選投票安排、選舉程序的電子化、完善對違規公佈民意調查結果的罰則、加強修法諮詢宣傳等問題。

張永春對相關問題作出回應,他表示,關於資格審查的標準,2021年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為審核參選人資格而訂定的七項準則是嚴謹、科學、全面的,特區政府在起草修改選舉法的法案時將予以充分借鑑,至於如何進一步優化相關標準,願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關於將公然煽動不投票或投空白票、廢票行為定性為刑事不法行為,在法案中將對相關行為作明確嚴謹的界定,避免被擴大解釋。同時,特區政府將加強宣傳,讓公眾了解相關行為的界限,刑事化處理作為最後手段,必須謹慎使用。張永春還介紹,特區政府冀爭取於8月上旬先向立法會提交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的法案,以便立法會盡早進行審議。

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公開諮詢期為6月15日至7月29日,為期45日。諮詢文本已上載至專題網頁(https://cs.elections.gov.mo)供市民查閱及下載,市民亦可在諮詢會現場、行政公職局、法務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中區市民服務中心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索取諮詢文本。

特區政府接下來還將舉辦2場諮詢會,其中1場為界別諮詢專場,1場為公眾諮詢場。歡迎各界人士透過信函(郵寄或親臨遞交)、電話(8866 8866)、傳真(8987 0011/8987 0022)或電子方式,就諮詢文件的內容提出意見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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