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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展演品牌推廣及商業項目兩資助計劃接受申請

2023年文化展演─品牌推廣資助計劃 (1)

文化發展基金推出2023年“文化展演品牌推廣”、“文化產業商業項目”兩項資助計劃,藉此推動本澳文創企業持續發展,支持具品牌效應及創收潛力的文創項目拓展市場。兩項資助計劃的申請期由6月30日至8月31日。

“2023年文化展演─品牌推廣資助計劃”的目的是鼓勵澳門文化展演領域的機構向商業運作轉型,推動本澳的展演節目到外地進行公開商演,積極利用區域合作,尤其開拓“粵港澳大灣區”及“一帶一路”的市場,以提高本澳舞台表演品牌的知名度,促進澳門表演藝術產業化發展。

申請人必須是在澳門依法設立的自然人商業企業主或法人商業企業主。資助計劃主要支持戲曲、戲劇、舞蹈、音樂、魔術等舞台表演內容,並鼓勵跨領域融合的演出項目。申請項目須在澳門以外城市舉行最少3場的公開售票商演,且能取得一定比例的票務收入分成。每場演出不少於60分鐘,表演場地開售座位數目最少100個。計劃為補貼資助,名額最多10個,資助期18個月,資助上限為項目預算支出的80%,上限80萬澳門元。

“2023年文化產業商業項目資助計劃”的目的是支持企業投資及發展符合市場需求、尤其是創意設計、文化展演及數碼媒體領域的文化產業商業項目。申請人必須是在澳門依法設立的自然人商業企業主或法人商業企業主。資助方式分為四種,包括:免息貸款、銀行貸款貼息、補貼及免息貸款、銀行貸款貼息及免息貸款,申請人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提出申請。資助計劃名額不限,項目的資助期上限為60個月,補貼、免息貸款及銀行貸款貼息設有不同的批給金額上限。

上述資助計劃的申請人須登入文化發展基金網上系統(www.fdc.gov.mo),填寫申請表及上傳申請文件,並於申請日期截止前(2023年8月31日下午5:45)親臨基金遞交申請憑條正本。查詢請致電2850 1000或電郵dgaf@fdc.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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