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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就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舉行第二場公眾諮詢會

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公開諮詢 — 第二場公眾諮詢場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今(3)日下午7時在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就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舉行第二場公眾諮詢會,聽取市民的意見和建議,約180名市民出席。

諮詢會由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主持,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法務局局長梁穎姸及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胡家偉出席。

張永春在開場時表示,為完善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進一步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以及根據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關於完善立法會選舉制度的建議,從6月15日起,特區政府就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和《立法會選舉法》展開了公開諮詢。此次是諮詢期間最後一場公眾諮詢會,在之前兩個多星期內,社會各界透過多種渠道,就修改兩個選舉法問題積極發表意見,特區政府表示衷心感謝。

張永春表示,總結而言,就完善行政長官選舉的被提名人、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參選人以及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審查機制,社會各界表示高度讚同,認為這是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確保澳門特區繁榮穩定、長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對於諮詢文本中提出由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對參選人進行資格審查,對選舉管理委員會根據審查意見作出不具參選資格的決定不得提出聲明異議或司法上訴,以及參照2021年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訂定的七項準則,將資格審查的標準制度化、法定化,社會各界皆表示支持。

張永春介紹,就諮詢文本提出將公然煽動不投票或投白票、廢票的行為刑事化,以及增加違規公佈民意調查結果處罰對象的建議,社會各界對維護選舉秩序、打擊違法行為的修法方向表示認同,同時對“公然煽動”的法律定義及涵蓋範圍,以及當透過網絡實施有關違法行為時如何有效執法表示關注。此外,不少市民還關注如何打擊選舉期間對參選人的惡意攻擊、抹黑等行為,建議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

此外,諮詢文本對《立法會選舉法》中一些有關選舉程序及工作安排的規定提出修改,當中有關將禁止宣傳期的起點提前至提交候選名單之日的建議引發了一定的討論,有意見認為這樣會造成各個選團禁止宣傳期的時間有先有後,同時會對選舉管理委員會審查處理參選文件的工作帶來壓力。對此,特區政府將充分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以訂定一個盡可能公平、合理、易操作的禁止宣傳期的界限。

共有15位市民在諮詢會上發言,一致表示認同及支持修法,認為在選舉制度層面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因應了形勢發展的需要,有利於維護特區的長期繁榮穩定。多名市民關注資格審查標準的法定化、打擊公然煽動不投票或投空白票、廢票行為、加強打擊在境外實施的違法選舉行為、加強對青少年的諮詢宣傳及普法教育、對重複簽名組成提名委員會的行為作刑事化處理、在選舉部分環節運用“一戶通”等電子化手段、進一步明確違規競選宣傳行為、“選情告急”等是否屬於違規公佈民調結果等問題。

張永春詳細回答市民的提問,並表示市民提出的一些意見和建議在早前的諮詢會或其他途徑一定程度上都有所反映,將一併予以認真研究。在餘下的諮詢期內,希望社會各界繼續積極參與、集思廣益,充分發表意見,共同努力做好修法工作,使特區的選舉制度更加完善。

全數8場的諮詢會已順利完成。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公開諮詢將於7月29日結束,歡迎各界人士繼續透過信函(郵寄或親臨遞交)、電話(8866 8866)、傳真(8987 0011/8987 0022)或電子方式,就諮詢文本的內容提出意見或建議。

諮詢文本已上載至專題網頁,以及行政公職局、法務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及一戶通網頁供市民查閱及下載,市民亦可在行政公職局、法務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中區市民服務中心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索取諮詢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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