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公開諮詢
完成諮詢,報告已公佈
2018年9月26日
至
2018年11月9日
概要
背景資料:
電話監聽制度作為《刑事訴訟法典》規定的一種獲取證據的方法,生效至今已超過20年,隨着現代通訊科技的迅速發展和廣泛普及,通訊模式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各種新興高智能犯罪從中滋長,同時,一些傳統犯罪亦借助現代通訊科技變得更具組織性、更高協同性和更強隱蔽性。現行的電話監聽制度已無法適應通訊科技的發展,亦不能滿足偵查工作的實際需要,存在明顯的法律空白和法律漏洞。因此,有需要對該制度作出修訂和完善,使之與時並進,以有效回應通訊科技的迅速發展及當前和未來的犯罪情勢。
目的:
建議制定的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是在嚴格遵從現行電話監聽制度的根本性保障規定的基礎上,對該制度部份內容進行必要的適應性修改,同時訂立更嚴謹的程序性規定,以及加入具針對性的保障內容,使有關制度和保障更趨完善。
諮詢對象:
社會各界,尤其是司法當局、律師業界、刑事警察機關、學術界、電信業界。
諮詢的重點問題:
(一)調整現行法律規定:
1. 適用的犯罪類型;
2. 可截取的通訊類型;
3. 截取方法;
4. 通訊截取的持續期間;
5. 明確程序期間。
(二)全新內容:
1. 由法官命令查閱、提取已儲存的通訊內容;
2. 規範電信營運者及網絡通訊服務提供者的合作義務及保存義務;
3. 針對與通訊截取相關的不當行為訂定罪狀。
文件
活動資訊
是次公開諮詢的對象包括專業界別及公眾。在專業界別方面,我們會向法官及檢察官、廉政公署、律師公會,和澳門大學、澳門科技大學、澳門城市大學之法學院,以及郵電局、電訊營運商、網絡通訊服務提供者進行諮詢,聽取相關界別對《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的意見和建議,以完善法案內容。
此外,諮詢期內亦會舉行三場公眾諮詢會,誠邀公眾報名參加及發表意見。公眾諮詢會的詳情如下:
公眾諮詢第一場:
- 對象:公眾
- 日期:2018年10月20日(星期六)
- 時間:下午3時至5時(2時30分開始入場)
- 語言:中文(設葡語傳譯)
- 地點: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四樓多功能演講廳
- 報名時段:2018年10月8日上午9時至18日中午12時
公眾諮詢第二場:
- 對象:公眾
- 日期:2018年10月26日(星期五)
- 時間:晚上8時至10時(7時30分開始入場)
- 語言:中文(設葡語傳譯)
- 地點: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四樓多功能演講廳
- 報名時段:2018年10月8日上午9時至25日中午12時
公眾諮詢第三場:
- 對象:公眾
- 日期:2018年10月28日(星期日)
- 時間:下午3時至5時(2時30分開始入場)
- 語言:中文(設葡語傳譯)
- 地點: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四樓多功能演講廳
- 報名時段:2018年10月8日上午9時至25日中午12時
上述場次名額有限,先到先得。報名時必須提供姓名和聯絡電話,並說明是否發言。報名途徑包括:
- 網頁:www.pj.gov.mo/ch/rjipc
- 電話:8800 6611(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中午不休息)
宣傳短片
諮詢內容篇
保障篇
調整內容篇
全新內容篇
專文解說
2018-10-15: 對《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保存通訊記錄的說明
2018-10-11: 《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定非權多於責 ―既劃定截取權限,亦限制截取權限
2018-10-10: 電話監聽或通訊截取中的三個重要原則及三道監督防線
2018-10-09: 本澳刑事訴訟模式及電話監聽/通訊截取的運作模式
2018-10-08: 本澳《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的建議內容與葡萄牙電話監聽制度的相同之處
2018-10-07: 有關公開電話監聽或通訊截取的統計資料應考慮的相關問題
2018-10-04: 由法官命令或許可作出通訊截取是目前國際上最嚴謹的審批及監督方式
如何提交建議或意見
電子表格:
郵寄或直接送交:
- 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
保密聲明:
擬將意見或建議保密,請於發表意見時予以說明;若以附件《立法意見和建議表》發表意見,則請選取“保密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