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成諮詢
報告已公佈
修訂《社會房屋法律制度》公開諮詢
完成諮詢,報告已公佈
諮詢期
2015年7月9日
至
2015年9月6日
2015年7月9日
至
2015年9月6日
概要
為進一步完善本澳公共房屋法律制度,房屋局於2015年7月9日起至9月6日開展為期60天之修訂《社會房屋法律制度》的公開諮詢,是次透過諮詢建議修訂的內容主要涉及社會房屋之超收入戶及富戶的定義及處理、管理及處罰制度、申請條件及申請制度等,旨在合理配置公共資源,保障本澳居民的居住需要。
鑑於第25/2009號行政法規《社會房屋的分配、租賃及管理》生效至今逾五年,考慮到本澳近年經濟的急促發展,私人房地產市場所供應的房屋租金大幅攀升,使低收入家團的住屋負擔加劇,社會上有意見反映要求政府關注,如:年輕人與弱勢群體競逐公共房屋資源、檢討富戶的退場機制、憂長者申請社會房屋受阻等問題。
房屋局按本澳的實際情況,並依循合理分配社會資源、優先照顧弱勢社群、維護優良傳統的倫理觀念及關顧 長者的原則,於2014年開展檢討社會房屋制度的一系列工作,並多次與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就社會房屋的申請條件與制度、超收入戶及富戶的定義及處理、管理及處罰制度等進行討論,認為有必要對現行社會房屋法律制度進行檢討及修訂。
房屋局已完成編製修訂《社會房屋法律制度》諮詢文本,並於上述期間展開為期60天的公開諮詢,是次透過諮詢建議修訂的內容主要涉及明確超收入戶及富戶的定義及處理、調升富戶的租金率;管理及處罰制度之關於引入社會房屋管理扣分制度、關於飼養狗隻的問題;申請條件之檢討個人申請人的年齡下限、放寬長者申請人的總資產淨值限制、放寬已享受經濟房屋、四厘利息補貼制度及自置居所貸款利息補貼制度的家團成員的申請資格限制、檢討不得擁有物業的規定;申請制度之評分準則、分配次數等。
文件
活動資訊
公開諮詢會
(一)
- 時間:2015年7月25日下午3時半
- 地點:房屋局 青洲沙梨頭北巷102號
- 對象:一般公眾
(二)
- 時間:2015年8月1日下午3時半
- 地點:石排灣社屋-樂群樓第2座地下E室(鄰近石排灣巴士總站)
- 對象:社屋租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