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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諮詢 報告已公佈

政制發展諮詢

完成諮詢,報告已公佈

下載總結報告。

諮詢期
2012年3月10日

2012年4月23日

概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第四十七條及附件一、第六十八條及附件二的相關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1年12月31日通過的《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和於2012年2月29日通過的《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2013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和2014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有關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特區政府提出本諮詢文件,就如何修改2013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和2014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向全社會進行公開諮詢。由於修改上述兩個產生辦法與修改本地區選舉法律密切相關,故亦將同時就修改本地區第3/2001號法律通過的《立法會選舉法》和第3/2004號法律《行政長官選舉法》的相關規定一併進行諮詢。


活動資訊

諮詢會

  • 第一場
    • 時間:2012年3月15日晚上八時至九時三十分(星期四)
    • 地點:旅遊活動中心二樓
    • 對象:公務員團體、法律團體、行政法務範疇的諮詢委員會
  • 第二場(公眾第1場)
    • 時間:2012年3月16日晚上八時至十時(星期五)
    • 地點:文化中心綜合劇院
  • 第三場
    • 時間:2012年3月19日晚上八時至九時三十分(星期一)
    • 地點:旅遊活動中心二樓
    • 對象:政界人士、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行政會委員、立法會議員、法官委員會、檢察官委員會等
  • 第四場
    • 時間:2012年3月20日晚上八時至九時三十分(星期二)
    • 地點:旅遊活動中心二樓
    • 對象: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
  • 第五場
    • 時間:2012年3月22日下午四時至五時三十分(星期四)
    • 地點:法改局會議室
    • 對象:傳媒團體
  • 第六場(公眾第2場)
    • 時間:2012年3月26日晚上八時至十時(星期一)
    • 地點:文化中心綜合劇院
  • 第七場
    • 時間:2012年3月28日晚上八時至九時三十分(星期三)
    • 地點:旅遊活動中心二樓
    • 對象:工商金融界、勞工界等社團代表、經濟財政範疇的諮詢委員會
  • 第八場
    • 時間:2012年3月29日晚上八時至九時三十分(星期四)
    • 地點:旅遊活動中心二樓
    • 對象:社會服務、文化、教育、體育等社團代表、社會文化範疇的諮詢委員會
  • 第九場
    • 時間:2012年4月3日晚上八時至九時三十分(星期二)
    • 地點:旅遊活動中心二樓
    • 對象:工程、科技、設計等社團代表、運輸工務範疇的諮詢委員會
  • 第十場(公眾第3場)
    • 時間:2012年4月15日下午三八時至五時(星期日)
    • 地點:文化中心綜合劇院

如何提交建議或意見

公開諮詢已結束,感謝支持。

電子表格:

通過電話:

通過傳真:

郵寄或親身遞交:

行政公職局(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大堂接待處)

親身遞交意見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4月23日下午5時45分


專題網站


總結報告


最後更新時間: 2022-04-07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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