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薦或被推薦參與市政諮詢委員會履歷上載系統
根據第9/2018號法律《設立市政署》的規定,市政署受政府委托為居民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方面的服務,並就有關上述事務向特區政府提供諮詢意見。
市政署設有“市政諮詢委員會”,具職權就市政範疇的事宜聽取居民的意見,並向市政管理委員會提出意見及建議,或透過市政管理委員會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出意見及建議。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將由行政長官從具備公民品德、市政範疇的社區與基層服務經驗或足夠的專業及服務能力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委任。
遵照行政長官的指示,為了廣納具備條件且有意通過市政諮詢委員會發揮所長、服務社會的各界人才,特區政府歡迎符合條件的人士以自薦或接受他人推薦的方式向行政長官提供履歷資料,茲公佈具體安排如下:
提交資料的期限
- 2024年10月28日上午9時至2024年11月22日下午6時。
必須提交的資料
- 經適當填寫的標準格式履歷表及聲明書(下載);
- 自薦者的自我簡介,列明自己的工作、服務及專業經驗;如由他人推薦,則可由推薦人提供推薦信。如屬社團或機構簽發的推薦信,須加蓋公章。自我簡介或推薦信不超過1000字;
- 個人相片(1.5吋或2吋彩色、正面、免冠近照);倘透過網上報名系統,則須上載符合特定規格相片;
- 履歷表內所填寫的學歷證明副本;
- 履歷表內所填寫的專業資格證明副本;
- 其他有助印證自薦者/被推薦者所填資料的材料;
- 親身遞交者需出示自薦者/被推薦者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本/副本以作核對。
遞交資料的途徑
- 透過此連結以“一戶通”帳號登入,填報資料及上載文件,毋需親身遞交。
- 可於市政署以下任一服務點遞交:
- 綜合服務中心
-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
-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 地址: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綜合服務中心
-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 地址: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半至5時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查詢電話:28337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