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為法人住所在本地區以外的社會傳播機構的通訊員及其他形式的代表進行登記。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從事外地駐澳通訊員工作的人士應在新聞局辦理通訊員的登記。 服務結果 核准通訊員登記。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新聞局 – 新聞廳 通訊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 762 – 804號中華廣場 15樓 電話:(853)8396 1205 傳真:(853)2857 4449 電郵:info@gcs.gov.mo 網址:http://www.gcs.gov.mo 列印本頁 資料提供:新聞局(GCS) 最後更新時間:2024-01-11 11:24 PS-1-4-1003 人員資格認可 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