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協助傳媒機構辦理新聞攝製器材入境申請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為新聞用途來澳拍攝影片或紀錄片之傳媒機構。 服務結果 轉介申請並通報批覆結果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新聞局 – 推廣處 通訊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 762 – 804號中華廣場 15樓 電話:(853)83961175 /83961113 傳真:(853)28574447 電郵:gcspr@gcs.gov.mo 網址:http://www.gcs.gov.mo 列印本頁 資料提供:新聞局(GCS) 最後更新時間:2021-09-24 12:02 PS-1-4-1005 政府訊息及刊物 行政及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