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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葡文筆譯服務

翻譯公司名稱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將原文交到公共行政大樓地下大堂行政公職局接待櫃檯,同時需要:

  1. 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2. 填寫表格一份,並提供翻譯工作倘需的輔助資料;
  3. 繳付費用。

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

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大堂行政公職局接待櫃檯。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中午不休息。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中午不休息。


費用

每100個或以下中文字,澳門元60元。

附註:

  1. 中譯葡按原文的中文字數計費;葡譯中按中譯本的中文字數計費。
  2. 即付訂金澳門元60元。

審批/服務所需時間

翻譯 “公司名稱”,需時2個工作天 (服務承諾)

【註:從遞交文件翌日起計】


備註/申請須知

如申請人提供本地手提電話號碼,一般會於遞交申請翌日收到關於取件的提示信息。


查詢申請進度及領取譯文

查詢申請進度:查閱關於取件的信息。

領取譯文方式:

(1) 親臨

(2)“智取易”智能文件櫃

領取譯文所需文件:

(1)親臨櫃檯領取需出示付費收據

(2)憑取件碼於“智取易”智能文件櫃取件

 


資料提供:行政公職局(SAFP)

最後更新時間:2024-06-26 14:54

公共行政事務 行政及法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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