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將原文交到公共行政大樓地下大堂行政公職局接待櫃檯,同時需要:
- 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 填寫表格一份,並提供翻譯工作倘需的輔助資料;
- 繳付費用。
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
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大堂行政公職局接待櫃檯。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中午不休息。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中午不休息。
費用
每100個或以下中文字,澳門元60元。
附註:
- 中譯葡按原文的中文字數計費;葡譯中按中譯本的中文字數計費。
- 即付訂金澳門元60元。
審批/服務所需時間
翻譯 “公司名稱”,需時2個工作天 (服務承諾)
【註:從遞交文件翌日起計】
備註/申請須知
如申請人提供本地手提電話號碼,一般會於遞交申請翌日收到關於取件的提示信息。
查詢申請進度及領取譯文
查詢申請進度:查閱關於取件的信息。
領取譯文方式:
(1) 親臨
(2)“智取易”智能文件櫃
領取譯文所需文件:
(1)親臨櫃檯領取需出示付費收據
(2)憑取件碼於“智取易”智能文件櫃取件
公共行政事務
行政及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