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例
- 第21/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2021年6月2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26期第一組〕
- 經第21/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 〔2021年6月2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26期第一組〕
- 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2017年8月14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33期第一組〕
- 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2016年6月1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24期第一組〕
- 第8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報考綜合能力評估開考,以及普通及特別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須支付的報考費〔2021年6月2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26期第一組〕
- 第90/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26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所載的《綜合能力評估開考的施行細則》第三款及第七款〔2021年6月2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26期第一組〕
- 第26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綜合能力評估開考的施行細則〔2021年6月2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26期第一組〕
- 第4/202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核准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三)項及第四款(三)項規定的表格格式〔2021年6月2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26期第一組〕
- 第2/2021號法律-修改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2021年4月19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16期第一組〕
- 第4/2017號法律 - 修改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2017年5月22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21期第一組〕
- 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2009年8月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31期第一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