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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出證明(公證)

公證遺囑證明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在立遺囑人死亡前,須立遺囑人親身或具特別權力的受權人到繕立公證遺囑的公證署(第一公證署、第二公證署及海島公證署)辦理,並須提供:
    1.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2. 屬受權人申請的情況,須提供相關授權書;
    3. 有關公證遺囑的簿冊編號和頁數。
  2. 在立遺囑人死亡後,由申請人親臨繕立公證遺囑的公證署(第一公證署、第二公證署及海島公證署)辦理,並須提供:
    1.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2. 有關公證遺囑的簿冊編號和頁數;
    3. 立遺囑人的死亡證明文件,但已在遺囑內作出立遺囑人死亡的附註除外。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第一公證署

地址   :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二樓

第二公證署

地址   :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三樓

海島公證署

地址   :澳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濠珀三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網上取籌及預約

遠程取籌及預約服務

註:市民可按法律規定使用優先接待服務,詳見登記公證機關優先接待指引準則

 

網上查證服務

公證查證平台

 


費用

費用:手續費 + 印花稅

 

手續費(a+b)

a. 每份證明    :澳門元 40元。
b. 首10版    :澳門元 5元/每版;
第11版起       :澳門元 1元/每版。

印花稅

每份證明:澳門元 10元;另加每版澳門元 5元。


審批所需時間

收到申請後當天內完成。(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 為在公證遺囑內作出遺囑人已死亡的附註,應在公證遺囑內按每一版計算,繳納澳門元 50元的印花稅,公證署亦可代收。
  • 公證遺囑證明還包括:廢止遺囑公證書證明、密封遺囑存放書證明和密封遺囑啟封書證明。
  • 立遺囑人不能申請密封遺囑啟封書證明。
  • 登記公證服務的現場輪候情況,可於法務局網頁“網上服務”區內的“登記公證服務現場輪候情況”系統,或透過智能手機掃描於取籌機上方或輪候票上的二維碼進行查詢。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即日完成,暫未提供網上進度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親臨領取。


資料提供:法務局(DSAJ)

最後更新時間:2022-12-13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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