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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書

經當場認定簽名的授權書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親臨公證署辦理,並帶同以下文件:

  1. 已撰寫的授權書;
  2. 以下任一種身份證明文件:
    1. 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2. 葡萄牙共和國之國民認別證;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4. 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具權限實體所發出的駕駛執照;
    5. 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具權限當局所發出的香港居民身份證;
    6. 護照。

註:不適用於法律規定必須以公文書或經認證文書形式作出的授權(如涉及不動產)。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第一公證署

地址   :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二樓

第二公證署

地址   :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三樓

海島公證署

地址   :澳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濠珀三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網上取籌及預約

遠程取籌及預約服務

註:市民可按法律規定使用優先接待服務,詳見登記公證機關優先接待指引準則

 

網上查證服務

公證查證平台

 


費用

手續費:

  1. 不涉及特別註明的認定,每個簽名澳門元 10元。
  2. 涉及特別註明的認定,每個簽名澳門元 20元。

 

審批所需時間

收到申請並文件齊全後一小時內完成。(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 登記公證服務的現場輪候情況,可於法務局網頁“網上服務”區內的“登記公證服務現場輪候情況”系統,或透過智能手機掃描於取籌機上方或輪候票上的二維碼進行查詢。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一小時內完成,暫未提供網上進度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親臨領取。


資料提供:法務局(DSAJ)

最後更新時間:2022-12-13 16:46

公證及登記 公證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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