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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登記

物業登記

常見問題

  1. 法務局接受甚麼方式支付登記或公證費用?
  2. 取得不動產的登記重要嗎?
  3. 如果不辦理取消不動產抵押的登記會怎樣?
  4. 不作“樓花”登記可以嗎?
  5. 過了30天才作“樓花”登記可以嗎?
  6. 向物業登記局申請“樓花”登記須提交合同正本嗎?

1. 法務局接受甚麼方式支付登記或公證費用?

第一公證署、第二公證署、海島公證署、民事登記局、物業登記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接受以現金、支票、本票、「政付通」及「非接觸式智能儲值電子錢包」所涵蓋的電子支付工具支付登記和公證費用,有關電子支付工具包括:

  • 由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及大西洋銀行發出的萬事達借/貸記卡(Mastercard)及威士借/貸記卡(Visa);
  • 銀聯借/貸記卡(Union Pay);
  • 銀聯閃付(Quick Pass);
  • 銀聯雲閃付(UnionPay App)、澳門中銀手機銀行(BOC Macau Mobile Banking)、豐付寶(Tai Fung Pay)、工銀e支付(ICBC e Payment)、廣發銀行移動支付(CGB Pay)、國際付(LusoPay)、極易付(UePay);
  • 支付寶(澳門)、支付寶(內地及香港居民適用)、微信支付(內地居民適用);
  • 澳門通(Macau Pass),以及澳門錢包(MPay)等。

 

法務局網上服務接受的支付工具包括:

網上支付

  • 萬事達借/貸記卡(Mastercard)及威士借/貸記卡(Visa);
  • 澳門中銀手機銀行(BOC Macau Mobile Banking);
  • 銀聯雲閃付(UnionPay App);
  • 澳門錢包(MPay)。

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

  • 萬事達借/貸記卡(Mastercard)及威士借/貸記卡(Visa);
  • 澳門中銀手機銀行(BOC Macau Mobile Banking);
  • 澳門錢包(MPay)。

2. 取得不動產的登記重要嗎?

取得不動產登記是非常重要的,物業登記能公開不動產的法律狀況,市民欲查詢某物業的資料,便可到物業登記局申請該物業的書面報告(俗稱“查屋紙”),以知悉當前物業的業權人及其法律狀況,比如是否存在抵押、查封或訴訟等。此外,如市民買樓後不做登記,在物業登記中有關業權人仍為賣方,倘若賣方又將有關不動產轉售給他人,從而出現一屋多賣的情況,而新買家又比原買方快一步作登記,則法律只承認物業登記中的資料,即新買家為業權人,原買方的權利便得不到保障。因此,儘管物業登記並非強制性,但為了加強保障,還是作出登記為佳。


3. 如果不辦理取消不動產抵押的登記會怎樣?

該項抵押資料依然會登記於相關物業,繼而顯示於物業登記證明或書面報告中。


4. 不作“樓花”登記可以嗎?

“樓花”的買家在未辦妥物業登記前,由於無法辦理有關轉售或抵押合同的公證認定,因此不能將“樓花”轉售或抵押。


5. 過了30天才作“樓花”登記可以嗎?

逾期作“樓花”登記將須繳納三倍的物業登記手續費。


6. 向物業登記局申請“樓花”登記須提交合同正本嗎?

申請“樓花”登記時,可提交於各公證署或透過私人公證員繕立的合同認證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