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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登記

承諾轉讓在建樓宇的登記(“樓花”登記)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樓花”的買賣或轉售合同均須登記,自有關合同的立約人的簽名經公證認定後30天內提出申請。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可親臨或授權代辦人提出申請,並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遞交以下文件:

  1. 由物業登記局提供的申請表(表格內應指出申請人的認別資料、請求登記的事實和涉及的房地產,以及所遞交文件屬正本或影印本、簽發機關和日期,詳情可參閱相關的填寫指引) (可於物業登記局服務點索取或於法務局網頁下載);
  2. 取得承諾轉讓在建樓宇的證明文件(即預約買賣合同);
  3. 已完稅的印花稅憑單;
  4. 若授權代辦人辦理,則須遞交身份證明文件及行為權力的證明文件(如授權書),但如代辦人為律師時,可免除授權書。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物業登記局
地址:澳門水坑尾街 162號公共行政大樓 2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網上取籌及預約

網上取籌及預約辦理登記公證服務

註:市民可按法律規定使用優先接待服務,詳見登記公證機關優先接待指引準則


費用

  1. 登錄費:每項澳門元 100元;
  2. 以不動產的價值,按以下方式計算所得總和的手續費:
    – 澳門元 50萬元或以下的部份乘 0.4%;
    – 澳門元 50萬元以上至澳門元100萬元的部份乘 0.3%;
    – 澳門元 100萬元以上,超出的部份乘 0.2%。

前往登記公證服務模擬計費系統,請按此


審批所需時間

收到申請並文件齊全後的下一個工作天起計,5個工作天內完成。


備註/申請須知

  • 合同公證認定後30天內須申請登記,逾期將須繳納三倍的物業登記手續費。
  • “樓花”的買家在未辦妥物業登記前,由於無法對有關轉售或抵押合同作公證認定,因此不能將“樓花”轉售或抵押。
  • 物業登記局於接納文件之日起15天後透過申請表上的澳門流動電話號碼以短訊形式通知登記已完成及相關的登記費用。
  • 對外服務輪候情況網上查詢系統(亦可透過智能手機掃描於取籌機上方或輪候票上的二維碼進行查詢)。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申請人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

  1. 網上查詢:進入法務局網頁“網上服務”區內的“登記公證服務辦理進度查詢”系統,輸入申請日期及編號查詢;
  2. 致電物業登記局查詢〈電話:(853) 2857 1550〉;
  3. 電郵查詢〈crp@dsaj.gov.mo〉;
  4. 親臨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親臨領取


資料提供:法務局(DSAJ)

最後更新時間:2022-12-13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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