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在作出股權分割、合併及移轉後,有限公司的行政管理機關成員及倘有的秘書均具有正當性於事實發生之日起計15天內提出申請;而當期限過後,任何利害關係人,包括股東在內均具有申請登記的正當性。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遞交:
- 申請書
- 申請須以清晰易讀的方式在A4格式的紙張上作出。
- 申請書內須載明申請人的姓名、婚姻狀況、住所、具備代表公司作出是項申請身份或資格(如為公司的行政管理機關成員,又或秘書、股東等)、公司的商業名稱及種類、公司在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的登記編號、欲申請股權分割、合併及移轉的登記的意思表示等。
- 關於股權分割、合併及移轉的文書;倘該文書為私文書,則文書上的簽名須經公證認定;(轉股合同 (一))(轉股合同 (二))(轉股合同 (三) (包括修改公司章程))(轉股合同 (四))(轉股合同 (五) (包括修改公司章程))(轉股合同 (六) (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可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服務點索取或於法務局網頁下載)
- 公司各股東成員的清單及股東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倘若有關行為須繳納印花稅,則尚須提交已完繳印花稅的證明;
- 根據法律要求屬須預先得到許可方可轉股的公司,則尚須附上該預先許可的證明文件;
- 倘有的其他依法須提交的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
地址:澳門水坑尾街 162號公共行政大樓一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網上取籌及預約
網上取籌及預約辦理登記公證服務
註:市民可按法律規定使用優先接待服務,詳見登記公證機關優先接待指引準則。
網上資訊服務
費用
每項登記:澳門元 50 元
審批所需時間
- 申請新成立公司的商業登記,收到申請並經確認符合申請條件後的下一個工作天起計,五個工作天內完成。(服務承諾)
- 申請其他商業登記,收到申請並經確認符合申請條件後的下一個工作天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完成。(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 倘若公司章程對股東轉股設定特別限制時(如優先權條款等),則應按章程的規定為之。
- 按照法律對夫妻財產制度的規定,在進行上述行為(轉股)時須取得配偶同意者,則應依法為之。
- 該手續亦適用於一般兩合公司的有限責任股東出資的合併、分割及轉移。
- 每一股之票面價值應以澳門元為單位及1,000元或以上,且為澳門元100元之倍數。
- 經分割後的每一股或多股的票面價值可低於澳門元1,000元,只要在分割行為中,同時將分割出的股與另外的股合併,從而符合每股須等於或大於澳門元1,000元,且為澳門元100元倍數的規定。
- 登記公證服務的現場輪候情況,可於法務局網頁“網上服務”區內的“登記公證服務現場輪候情況”系統,或透過智能手機掃描於取籌機上方或輪候票上的二維碼進行查詢。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申請人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
- 網上查詢:進入法務局網頁“網上服務”區內的“登記公證服務辦理進度查詢”系統,輸入申請日期及編號查詢;
- 致電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查詢〈電話:(853) 2837 4374〉;
- 電郵查詢〈crcbm@dsaj.gov.mo〉;
- 親臨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親臨領取
公證及登記
公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