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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登記

設定汽車抵押權的登記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親臨或委託他人提出申請,並遞交以下文件:

申請人(抵押權人或抵押人)可親臨或委託他人提出申請。申請時須遞交以下文件:

1.     申請書:

申請須以清晰易讀的方式,在A4格式的紙張上作出,並須載明以下內容:

  • 如申請人屬自然人,其姓名及居所,身份證明文件的類別及編號;如屬已在登記局登記的自然人商業企業主,須指出其商業名稱及登記編號;
  • 申請人屬法人,其名稱或商業名稱及住所;如其住所或代表處設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且已在主管部門或實體登記,尚須指出其登記編號;
  • 汽車的基本識別資料,尤其商標、型號、識別號碼及註冊號碼;
  • 擬申請的登記事實(意定抵押、法定抵押或司法裁判抵押)。

2.  設定抵押的證明文件(例如:設定抵押權的公證書或合同、遺囑或法院判決的證明)。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
地址:澳門水坑尾街 162號公共行政大樓 1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網上取籌及預約

網上取籌及預約辦理登記公證服務

註:市民可按法律規定使用優先接待服務,詳見登記公證機關優先接待指引準則

 


費用

澳門元200元。


審批所需時間

收到申請並文件齊全後的下一個工作天起計,5個工作天完成。(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 抵押汽車行為必須在商業及動產登記局進行登記,登記後才對當事人及第三人產生效力。
  • 申請人在申請書上簽名須經公證認定(即驗筆跡),或透過出示具簽名式樣的身份證明文件由登記局的工作人員認定;如申請人為法人或公司代表,該認定應指出其身份及其具權力作出相關申請行為。
  • 倘若設定抵押合同是以私文書作成,當事人的簽名須經當場認定;如簽署人是受權人、法人或公司的代表,該認定還應指出簽署人的身份及其具有作出該行為的權力。
  • 登記公證服務的現場輪候情況,可於法務局網頁「網上服務」區內的「登記公證服務現場輪候情況」系統,或透過智能手機掃描於取籌機上方或輪候票上的二維碼進行查詢。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申請人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

  1. 線上查詢:進入登記公證服務辦理進度查詢(汽車登記)系統,輸入申請日期及編號查詢;
  2. 致電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查詢〈電話:(853) 2837 4374〉;
  3. 電郵查詢〈crcbm@dsaj.gov.mo〉;
  4. 親臨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進入網上領取登記副本服務,輸入汽車的註冊號碼及申請編號後,可下載登記副本。


資料提供:法務局(DSAJ)

最後更新時間:2024-08-09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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