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親臨或委託他人提出申請,並遞交以下文件:
申請人(抵押權人或抵押人)可親臨或委託他人提出申請。申請時須遞交以下文件:
1. 申請書:
申請須以清晰易讀的方式,在A4格式的紙張上作出,並須載明以下內容:
- 如申請人屬自然人,其姓名及居所,身份證明文件的類別及編號;如屬已在登記局登記的自然人商業企業主,須指出其商業名稱及登記編號;
- 申請人屬法人,其名稱或商業名稱及住所;如其住所或代表處設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且已在主管部門或實體登記,尚須指出其登記編號;
- 汽車的基本識別資料,尤其商標、型號、識別號碼及註冊號碼;
- 擬申請的登記事實(意定抵押、法定抵押或司法裁判抵押)。
2. 設定抵押的證明文件(例如:設定抵押權的公證書或合同、遺囑或法院判決的證明)。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
地址:澳門水坑尾街 162號公共行政大樓 1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網上取籌及預約
註:市民可按法律規定使用優先接待服務,詳見登記公證機關優先接待指引準則。
費用
澳門元200元。
審批所需時間
收到申請並文件齊全後的下一個工作天起計,5個工作天完成。(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 抵押汽車行為必須在商業及動產登記局進行登記,登記後才對當事人及第三人產生效力。
- 申請人在申請書上簽名須經公證認定(即驗筆跡),或透過出示具簽名式樣的身份證明文件由登記局的工作人員認定;如申請人為法人或公司代表,該認定應指出其身份及其具權力作出相關申請行為。
- 倘若設定抵押合同是以私文書作成,當事人的簽名須經當場認定;如簽署人是受權人、法人或公司的代表,該認定還應指出簽署人的身份及其具有作出該行為的權力。
- 登記公證服務的現場輪候情況,可於法務局網頁「網上服務」區內的「登記公證服務現場輪候情況」系統,或透過智能手機掃描於取籌機上方或輪候票上的二維碼進行查詢。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申請人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
- 線上查詢:進入登記公證服務辦理進度查詢(汽車登記)系統,輸入申請日期及編號查詢;
- 致電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查詢〈電話:(853) 2837 4374〉;
- 電郵查詢〈crcbm@dsaj.gov.mo〉;
- 親臨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進入網上領取登記副本服務,輸入汽車的註冊號碼及申請編號後,可下載登記副本。
公證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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