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親臨辦理,並提供以下文件:
- 申請表格;
- 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 需作認證的公文件正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法務局
地址: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19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澳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三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 法務局具備相應簽名式樣的文件,收到申請後下一個工作天起計,兩個工作天內完成。(服務承諾)
- 法務局不具備相應簽名式樣,或真實性存疑的文件,收到有關部門的確認回覆後下一個工作天起計,兩個工作天內完成。(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 由海牙國際私法會議常設事務局提供的小冊子 “ABCs of Apostilles”(英文/法文)。
- 由於認可只是針對文件的發出機關身份的確認,故此在認可範圍上,一般是指由本澳公共部門/實體或公證員所發出的文件(包括公共和私人公證員在有關文件上作成的公證行為)
- 申請意見證書語言:申請者可選擇中文版或葡文版之附加意見證書,並可附加英文譯本。即申請人可於申請表相應部分剔選中文版或葡文版之附加意見證書,以及是否需要附加英文譯本。
- 澳門特別行政區與中國內地之間不適用附加意見證書制度(俗稱“海牙認證”),故澳門特別行政區發出的公文書到中國內地使用繼續適用現有的認證制度安排。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申請人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
- 網上查詢:進入法務局網頁“網上服務”區內的“海牙認證服務”系統,輸入收件編號和日期;
- 電話查詢:(853) 2856 4225;
- 親臨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一、申請獲批的情況
申請人親身領件時,須帶備以下文件:
- 辦理申請時所遞交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 蓋有法務局簽收印章的申請書收條。
申請人不能親身領件時,可委託他人領件。受委託人須帶備以下文件:
- 獲申請人簽署的委託書;
-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 受委託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影印本;
- 蓋有法務局簽收印章的申請書收條。
二、申請不獲批准的情況
若申請不符合公約和其他法律規定而被駁回時,申請人亦得透過上述任何一種方式領回申請文件。
公證及登記
公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