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中學普法講座,可於網上進行,或填妥報名表格後電郵或傳真至法務局法律推廣及公共關係廳,亦可致電聯繫工作人員,毋須親臨辦理。
電話: (853) 8795 7181
傳真: (853) 2871 2513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法律推廣及公共關係廳
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中航大廈21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網上申請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收到申請後下一個工作天起計,三個工作天內回覆。(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 講座地點:學校教室/禮堂
- 學校需提供下列設備:
- 電腦
- 喇叭
- 投影機
- 投影幕
- 無線咪
- 具體講座時間須與本廳人員協調。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查詢電話:(853) 8795 7181
法律及公民意識推廣
行政及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