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經認證的文書(認證語)

註銷不動產抵押認證語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一、 申請人(業權人或借款人)親臨公證署,並提供以下文件:

  1. 身份證明文件;
  2. 借款銀行發出的註銷物業抵押登記信(俗稱銷號信)。

二、申請人須通知銀行代表前來公證署簽名的日期,銀行代表須於指定日期前往公證署(申請人毋須前往)。

三、完成有關物業登記程序後,公證署會以短訊形式通知申請人繳付註銷抵押的物業登記手續費,以及領取以下文件:

  1. 註銷物業抵押登記信(俗稱銷號信);
  2. 物業登記的電腦打印之副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第一公證署

地址   :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二樓

第二公證署

地址   :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三樓

海島公證署

地址   :澳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濠珀三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網上取籌及預約

遠程取籌及預約服務

註:市民可按法律規定使用優先接待服務,詳見登記公證機關優先接待指引準則

 

網上查證服務

公證查證平台

 


費用

  1. 公證費用(a+b):
    a) 經認證的文書(認證語):澳門元40元
    b) 公證認定(認定筆跡):
    澳門元10元(不涉及特別註明);
    澳門元20元(涉及特別註明)。
  2. 物業登記費:有關費用可按以下連結進行計算,詳情可向物業登記局查詢。(登記公證服務模擬計費系統

附註:代轉交物業登記局的款項,若以支票或本票繳付,抬頭為“物業登記局”。若以支票繳納,簽發日期不得超過支付日期的三天,金額超過澳門元5萬元須提交本票或保付支票。

 

審批所需時間

公證署自接獲申請並文件齊全及通過審批後,按照各公證署排期時間,約定銀行代表前來簽署註銷不動產抵押認證語。

服務承諾:收到申請並文件齊全後,五個工作天內確定簽署認證語日期。

 

備註/申請須知

  • 採用以下任一身份證明文件證實簽署人的身份:
    a)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b)葡萄牙共和國之國民認別證;
    c)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d)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具權限實體所發出的駕駛執照;
    e)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具有權限當局所發出的香港居民身份證;
    f)護照。
  • 登記公證服務的現場輪候情況,可於法務局網頁“網上服務”區內的“登記公證服務現場輪候情況”系統,或透過智能手機掃描於取籌機上方或輪候票上的二維碼進行查詢。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申請人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

  1. 網上查詢:進入法務局網頁“網上服務”區內的“登記公證服務辦理進度查詢”系統,輸入申請日期及編號查詢;
  2. 致電相關公證署查詢;
  3. 電郵查詢;
  4. 親臨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親臨領取。


資料提供:法務局(DSAJ)

最後更新時間:2022-12-13 16:17

公證及登記 公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