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 持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可以申請;
- 須遞交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副本;
- 如申請人未滿18歲,須由父母或監護人親臨櫃檯提出申請。
備註/申請須知
- 如申請人不能親臨辦理,可委託代理人遞交申請,並需出示申請人的證件正本和影印本。
- 申請人必需按其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簽名式樣在申請表上簽名 ( 下載表格 – 證明書申請表 )。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身份證明局
- 總辦事處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 1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週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週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週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費用及付款方式
費用:
澳門幣15元,另每張鑑證本須額外繳付澳門幣5元。
付款方式:
總辦事處(中華廣場)、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接受以現金、信用卡、閃付卡、借記卡、澳門通及MPay澳門錢包付款
審批所需時間
5個工作天(服務承諾)
(上述領取日期是由本局收到申請及所需之文件齊備翌日起計算。)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進度: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櫃檯領證方式
服務對象:
於櫃檯或自助辦證機完成申請手續後,領取證件或證明書的人士。
領證程序:
- 掃描或輸入收據編號(如無法讀入收據編號,請向職員查詢。)
- 留意螢光幕顯示姓名及櫃檯號。
- 到指定的櫃檯領取證件或證明書。
親身領證:
在領取證件或證明書時,須確認申請人的身份,如屬續期的居民身份證或原旅行證件仍有效,須帶備原證件進行註銷。
委託代領:
如申請人欲委託他人代領證件或證明書,可填寫收據背面的授權表格,或提交書面授權書,並按照身份證上的簽名式樣簽署。有關代領手續的詳情,請參閱身份證明局的問題集。
“智取易”智能文件櫃自助領取
關身份證明範疇的證明書均可透過“智取易”智能文件櫃領取。如申請人選擇於政府24小時自助服務中心的“智取易”智能文件櫃領取,須於收到“一戶通”或“商社通”的取件通知後3日內前往取件,否則,有關證明書將退回中華廣場一樓身份證明局。有關“智取易”智能文件櫃的服務詳情,請參閱政府24小時自助服務中心專題網頁。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出入境管理、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