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櫃台辦理(辦理服務前須領取籌號,取籌方式請參閱身份證明局預約及取籌方式。)
申請對象:
經會員大會同意解散已成立的社團。
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
社團負責人帶同載有社團 3/4成員贊成並通過解散的決議並附簽名及蓋章的會議記錄正本前往身份證明局,通知有關消滅的事實。
備註/申請須知
- 會員大會會議紀錄樣本
- 倘解散出現爭議的情況,身份證明局會將有關會議記錄轉交檢察院處理;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身份證明局
- 總辦事處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 1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週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週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週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費用及付款方式
免費
領取服務結果
身份證明局在確認有關非牟利社團的消滅後,郵寄信函通知申請人。
公證及登記
公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