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櫃枱辦理(辦理服務前須領取籌號,取籌方式請參閱身份證明局網頁預約及取籌方式。)
1. 申請資格
-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前或以後從海外返回澳門的原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 上述原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如具有其他國籍,可要求將其國籍變更為其他國籍,而不再具有中國國籍。
2. 申請手續
- 填妥“變更國籍申請表”(表格可於身份證明局索取,並須出示申請人的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本);
- 如申請人在澳門,申請可直接向身份證明局遞交;如申請人在澳門以外地區居住,可郵寄申請;
- 有關申請可包括申請人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未成年人的國籍申請須由父母雙方簽名。
3. 所需文件
申報變更國籍的人士須遞交下列文件:
A.《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特別行政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本(該證在核對及影印後交還申請人);
B.出生證明;
C.婚姻狀況證明(申請人是未婚者除外)。
D.具有外國國籍的證明。
備註/申請須知
- 對B)和C)項和D)項所指文件,如已存於身份證明 局的檔案中,則可豁免遞交。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身份證明局
- 總辦事處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 1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週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週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週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費用及付款方式
親臨或委託他人到身份證明局提出申請:
費用:
- 申請費用:澳門元200元。如申請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每個家庭成員須另付澳門元100元。(注意:如申請不被批准,所繳款項不予退回。)
- 發出國籍證明書費用:澳門元150元。
付款方式:
總辦事處(中華廣場)、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接受以現金、信用卡、閃付卡、借記卡、澳門通及MPay澳門錢包付款
郵寄申請:
如申請人在其他國家或地區,可通過信函向身份證明局索取申請表格。填妥表格後,須附同有關申請所需文件及費用寄回身份證明局(澳門郵箱1089號)。
申請人須遞交當地銀行匯票,抬頭寫上澳門特別行政區身份證明局,或 “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Identificação”或 “Direccao dos Servicos de Identificacao”(所有申請地兌現的本票如Moneyorder、cashierorder,一概不收)。
費用(a+b+c=應繳費用):
a. 申請費用 & 發出國籍證明書費用:
– 申請費用:澳門元200元。如申請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每個家庭成員須另付澳門元100元。(注意:如申請不被批准,所繳款項不予退回。)
– 發出國籍證明書費用:澳門元150元。
b. 銀行手續費:
匯票因申請人所在地區的銀行是否與香港銀行或澳門銀行有聯繫而分為:
- 美元匯票:因在美國兌現,澳門銀行需收手續費澳門元200元;
- 港元匯票:分兩種:
- 在澳門兌現(Draft / cheque draw on Macau),澳門銀行不需收手續費;
- 在香港兌現(Draft / cheque draw on HongKong),澳門銀行需收澳門元40元手續費。
c. 郵費:
澳門元40元(空郵掛號)
如申請人需身份證明局以速遞方式寄回證明書,則申請人需另加使用澳門郵局特快專遞 EMS 服務的費用,有關費用可致電(853)28574491向澳門郵政局查詢。
如所在地區沒有EMS到郵服務,則申請人可聯絡DHL、FEDERALEXPRESS等速 遞服務公司查詢收費,再加入以上收費一併預備銀行匯票。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進度: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櫃檯領證方式
服務對象:
於櫃檯或自助辦證機完成申請手續後,領取證件或證明書的人士。
領證程序:
- 掃描或輸入收據編號(如無法讀入收據編號,請向職員查詢。)
- 留意螢光幕顯示姓名及櫃檯號。
- 到指定的櫃檯領取證件或證明書。
親身領證:
在領取證件或證明書時,須確認申請人的身份,如屬續期的居民身份證或原旅行證件仍有效,須帶備原證件進行註銷。
委託代領:
如申請人欲委託他人代領證件或證明書,可填寫收據背面的授權表格,或提交書面授權書,並按照身份證上的簽名式樣簽署。有關代領手續的詳情,請參閱身份證明局的問題集。
“智取易”智能文件櫃自助領取
有關身份證明範疇的證明書均可透過“智取易”智能文件櫃領取。如申請人選擇於政府24小時自助服務中心的“智取易”智能文件櫃領取,須於收到“一戶通”或“商社通”的取件通知後3日內前往取件,否則,有關證明書將退回中華廣場一樓身份證明局。有關“智取易”智能文件櫃的服務詳情,請參閱政府24小時自助服務中心專題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