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親臨印務局,以口頭或以書面方式申請,並遞交:
- 欲刊登的文件正本或鑑證本;
- 預付刊登費用。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印務局(總局)
地址:澳門氹仔北安O1地段多功能政府大樓(總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 2時30分至5時30分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印務局 出版物銷售及刊登公報服務)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一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不休息,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根據所刊登文件的性質及字數而定,且須預先繳付出版費用。
質量指標
服務承諾。
政府訊息及刊物
行政及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