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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先通知書之制度:非牟利表演/影演/募捐/慈善步行/園遊會活動

申請


如何辦理

必須遞交文件:1. 預先通知書011/DACRA/DACREC (表格可於市政署網頁下載http://www.iam.gov.mo);
2. 慈善步行:提交活動目的及路線圖;
3. 募捐/園遊會:提交活動目的及籌款形式。
必須出示文件:出示當局發出相關審批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
文康社群處: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四樓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 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 : 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 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綜合服務中心 : 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辦公時間:文康社群處
週一至週四,上午 9 時至 1 時;下午 2 時 30 分 至 5 時 45 分
週五,上午 9 時 至 1 時;下午 2 時 30 分 至 5 時 30 分

綜合服務中心及各市民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半至5時(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申請費用:無須繳付申請費用
表格費用:無須繳付表格費用
印花稅:無須繳付印花稅
保證金: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無須收費

審批所需時間

審批時間:根據10月26日第47/98/M號法令所規定;在該項活動舉辦4天前不作回覆,則該項預先通知作默示許可。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在該項活動進行前最少提前10天遞交預先通知書。

相關規範或要求

N/A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N/A


資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後更新時間:2024-04-17 15:52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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