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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隻准照

取消准照


如何辦理

必須遞交文件:
1. 准照持有人簽署之取消准照聲明書;
2. 國際防疫注射証書正本或清晰影印本;
3a.准照持有人或獲授權者之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或
3b. 財政局發出的營業稅M/7表格的清晰影印本;或
3c. 財政局發出的營業稅M/8表格的清晰影印本。

必須出示文件:
沒有必須出示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
1.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2.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3.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4.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 225 號 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5.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6. 澳門市政狗房:澳門提督馬路
7. 路環市政狗房:路環竹灣馬路
(1-5: 只辦理進口犬隻的首次申請、准照續期、取消准照及資料更新。)

辦公時間:
1. 綜合服務中心及各市民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2.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3. 澳門市政狗房: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4. 路環市政狗房:
週一,上午10時至下午3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申請費用:無須繳付申請費用

表格費用:
無須繳付表格費用

印花稅:
無須繳付印花稅

保證金: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
無須收費

審批所需時間

審批時間:即日生效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1. 倘動物死亡或遷離澳門須提出取消准照的申請。

相關規範或要求

N/A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N/A


資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後更新時間:2024-01-01 01:01

城市環境 環境衛生、綠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