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必須遞交文件:
1. 准照持有人(或獲授權者)簽署之取消准照聲明書;
2. 相關准照的清晰影印本;
3a. 出口聲明書的清晰影印本;或
3b. 動物死亡聲明書;
4a. 身份證明文件的清晰影印本;或
4b. 財政局發出的營業稅M/7表格的清晰影印本;或
4c. 財政局發出的營業稅M/8表格的清晰影印本。
必須出示文件:沒有必須出示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
1.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2.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3.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4.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5.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公時間:
1. 綜合服務中心及各市民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2.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申請費用:無須繳付申請費用
表格費用:無須繳付表格費用
印花稅:無須繳付印花稅
保證金: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無須收費
審批所需時間
審批時間:自接到申請後3個工作天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1. 倘動物死亡或遷離澳門須提出取消的申請。
相關規範或要求
N/A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N/A
城市環境
環境衛生、綠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