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必須遞交文件:
倘只更改准照持有人之基本資料:
1. 准照持有人簽署之資料更新聲明書;
2. 相關准照的清晰影印本;
3a. 准照持有人之身份證明文件的清晰影印本;或
3b. 財政局發出的營業稅M/7表格的清晰影印本;或
3c. 財政局發出的營業稅M/8表格的清晰影印本;
4. 倘更改住址,另需准照持有人飼養動物地點之住址証明(如: 水、電費單)。
倘更改准照持有人:
1. 准照原持有人(或獲授權者)及准照新持有人簽署之資料更新聲明書;
2. 相關准照的清晰影印本;
3a. 准照原持有人及准照新持有人之身份證明文件的清晰影印本;或
3b. 財政局對准照原持有的公司發出的營業稅M/7表格的清晰影印本;或
3c. 財政局對准照原持有的公司發出的營業稅M/8表格的清晰影印本;
4. 准照新持有人飼養動物地點之住址証明(如: 水、電費單)。
必須出示文件:沒有必須出示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
1.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2.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3.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4.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5.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公時間:
1. 綜合服務中心及各市民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2.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申請費用:無須繳付申請費用
表格費用:無須繳付表格費用
印花稅:無須繳付印花稅
保證金: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無須收費
審批所需時間
審批時間:自接到申請後3個工作天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1. 倘飼養者之資料或飼養地點改變時,須提出申請。
相關規範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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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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