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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物轉口檢疫

申請


如何辦理

必須遞交文件:
1. 轉運申報單(格式﹕DT);
2. 衛生證明書清晰影印本;
3. 於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發出之外貿經營登記(轉運企業)的清晰影印本;
4. 前往國家或地區之進口許可證明文件的清晰影印本。

必須出示文件:
1. 衛生證明書正本
2. 前往國家或地區之進口許可證明文件正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
1.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2.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3.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4.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5.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公時間:
1. 綜合服務中心及各市民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2.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申請費用:
檢疫費用:
1. 貓隻及犬隻(每隻):澳門元100元
2. 馬(每匹):澳門元100元
3. 任何品種的禽鳥(每批50隻):澳門元30元
4. 其他活動物(每批50隻):澳門元80元

表格費用:
轉運申報單(格式﹕DT) ﹕澳門元 2 元

印花稅:
無須繳付印花稅

保證金:
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
https://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審批所需時間

審批時間:3個工作天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
1. 除特殊情況外,一般活動物之轉口,須於轉運前至少3個工作天提出申請;
2. 衛生證明書須符合進口國家之活動物進口要求;
3. 轉運申報單(格式﹕DT)可於印務局購買;
4. 各入境口岸的活動物進口及轉口檢疫服務均採預約制度,申請者須提前至少一個工作天與本署聯絡,確認預約檢疫服務時間。可提供預約檢疫服務時段:
1). 各陸運口岸:週一至週五,下午3時至7時(公眾假期除外);
2). 各海運口岸:週一至週五,下午3時至7時(公眾假期除外);
3). 各空運口岸(機場):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30分至下午7時(公眾假期除外)。
*活動物進口檢疫服務預約熱線:(+853) 85986816。

 


相關規範或要求

N/A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N/A


資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後更新時間:2024-01-01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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