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必須遞交文件:沒有必須遞交的文件。
必須出示文件:沒有必須出示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澳門市政狗房:澳門提督馬路。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申請費用:
隔離檢疫 (每日):
1. 犬隻 (每隻) :澳門元50元
2. 貓隻 (每隻) :澳門元30元
膳食及住宿(每日):
1. 15日或以下:
1) 犬隻(每隻):
— 10公斤或以下:澳門元80元
— 11公斤至20公斤:澳門元90元
— 21公斤或以上:澳門元100元
2) 貓隻(每隻):澳門元60元
2. 15日以上:
1) 犬隻(每隻):
— 10公斤或以下:澳門元60元
— 11公斤至20公斤:澳門元70元
— 21公斤或以上:澳門元80元
2) 貓隻(每隻):澳門元50元
表格費用:無須繳付表格費用
印花稅:無須繳付印花稅
保證金: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https://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審批所需時間
審批時間:1個工作天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
1.有關動物將接受為期10天至6個月的隔離檢疫,已接種狂犬病疫苗及通過市政署獸醫檢驗後的傷人動物可接受家居觀察,而動物主人須在觀察期結束後到市政狗房辦理領回動物手續,飼主未在市政署作出通知及公佈後七個工作日內領回有關動物,亦等同於遺棄動物;
2.領回動物時,倘未能出示相關動物之有效寵物准照及/或有效的預防狂犬病疫苗的注射,則須辦理相關手續及繳付所需費用;
3.在辦理領回扣押犬隻時,除繳付相關之隔離觀察費,還需繳付相關之膳食及住宿費;
4.辦理領回犬隻的手續於澳門市政狗房進行;
5.倘在隔離檢疫期間發現動物有狂犬病的症狀,本處將即時通知傷者及衛生局,否則,將不另行通知。
相關規範或要求
N/A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N/A
城市環境
環境衛生、綠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