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描述:為擬為先人所安葬一般使用墓地申請延長墓地使用權。
服務對象:欲將公共墳場內一般使用墓地之使用權延長的人士。
申請資格:七年埋葬期屆滿前三個月內,如利害關係人附具理由說明提出申請,可例外允許延遲起葬最多一年。
服務結果:賦予延長有關墓地一年使用權。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名稱:環境衛生處
辦公時間:
綜合服務中心及各巿民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半至5時(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墳場服務望廈辦事處: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地址: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墳場服務望廈辦事處:美副將大馬路,澳門望廈聖母墳場
電話/傳真:
市民服務熱線:(853) 2833 7676
傳真:(853) 2871 1203
電郵及網站:
不適用
同義詞:
墓地延期;公共墳場;殯葬;
城市環境
環境衛生、綠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