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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一般使用墓地使用權

申請


如何辦理

必須遞交文件:

1. 延長墓地使用權一年申請表(009/DHA/DHAL);
2. 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

必須出示文件:出示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墳場服務望廈辦事處:美副將大馬路,澳門望廈聖母墳場

辦公時間:

綜合服務中心及各巿民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半至5(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墳場服務望廈辦事處

週一至週四     上午 : 9時 至 1時;下午 : 2時30分 至 5時45分

週五                  上午 : 9時 至 1時;下午 : 2時30分 至 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申請費用:

賦予一般使用墓地延長使用權一年 : 澳門元1500元
表格費用:不適用
印花稅:申請費用的10%
保證金: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https://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審批所需時間

審批時間:3個工作天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

1. 附具理由說明提出申請者,可例外允許延遲起葬最多一年;
2. 延長一年安葬期是以墓地到期日計而非以申請日計;
3. 如逾期辦理延長一般使用墓地使用權,則須繳付以雙倍計算的延長墓地使用權一年的費用後,方可進行起葬。


 

相關規範或要求

N/A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進度結果:https://account.gov.mo/zh-hant/login/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


資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後更新時間:2024-01-01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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