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必須遞交文件:
- 與死者關係的證明文件;
- 合葬於墓地、骨殖箱及骨灰箱申請表(010/DHA/DHAL)
- 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
- 先人身份證明文件或死亡證明文件影印本。
選擇性遞交之文件(當符合條件時,必須遞交):
- 如來自公共墳場的骨殖或骨灰,須遞交相應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
- 如來自非公共墳場的骨殖或骨灰,須遞交先人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及來源證明文件,並辦理遺骸遷入墳場准照。
必須出示文件:出示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墳場服務望廈辦事處:美副將大馬路,澳門望廈聖母墳場
辦公時間:
綜合服務中心及各巿民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半至5時(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墳場服務望廈辦事處
週一至週四 上午 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 上午 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申請費用:
1. 將骨殖或骨灰一併放入骨殖箱或骨灰箱(每宗):澳門元300元
2. 如來自非公共墳場內的遺骸 (骨殖或骨灰) -將遺骸、骨殖或骨灰遷入墳場准照:澳門元100元
表格費用:不適用
印花稅:申請費用的10%
保證金: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https://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審批所需時間
審批時間:3個工作天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
- 已合葬骨殖箱或骨灰箱的先人作為安葬對象,不得重新申請其他骨殖箱或骨灰箱。
- 根據經第22/201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37/2003號行政法規《墳場管理、運作及監管規章》第二十一–B條第一款的規定,如使用期滿且未有向市政署提出續期,則使用權將告失效,市政署可將有關先人的遺骸火化,並對骨灰作適當處理(適用於自2019/08/01之骨殖箱及骨灰箱申請)。
相關規範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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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N/A
城市環境
環境衛生、綠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