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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安放遺骸准照

續期


如何辦理

必須遞交文件:

  1. 與死者關係聲明書(011/DHA/DHAL)
  2. 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

必須出示文件:出示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墳場服務望廈辦事處:美副將大馬路,澳門望廈聖母墳場

辦公時間:

綜合服務中心及各巿民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半至5(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墳場服務望廈辦事處

週一至週四 上午 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    上午 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申請費用:

1.   7歲以上,最多續期6個月(僅可續期一次):澳門元2000元

2.   死胎及7歲或以下,最多續期6個月(僅可續期一次):澳門元1000元

 表格費用:不適用
印花稅:申請費用的10%
保證金: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https://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審批所需時間

審批時間:3個工作天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

原申請人須附具理由說明提出申請,巿政署可准許例外最多延長6個月。


相關規範或要求

 N/A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

 


資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後更新時間:2024-07-01 00:00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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