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必須遞交文件:
1. 申請表格(格式表格022/DLA/DHAL號,表格可向本署索取);
2. 倘申請人為為自然人,須附上簽署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倘申請人為法人,須遞交有效商業登記證明書影印本(已於澳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的公司則豁免遞交),或由身份證明局發出的有效社團證明書影印本。有關申請表格須由合法代表簽署,並附上簽署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3. 已作登記或已繳納之最近一期的營業稅登記證明文件(已於財政局作登記的場所則豁免遞交);
4. 物業登記書面報告(已於澳門物業登記局作登記的場所則豁免遞交)或由土地工務局發出的場所用途證明;
5. 裝修工程圖樣的藍本,包括樓宇平面圖、切面圖、防火安全設計圖及隔音系統設計圖,1式4份;
6. 工程敘述備忘錄;
7. 刑事紀錄證明書(可透過身份證明局自助服務機申請直接送交本署);
8. 出示證明其場所內提供互聯網服務之資訊設備具備相關之安全技術措施(如網頁過濾服務)及相關之重要資料(如具體過濾網頁之軟件);
9. 場所使用權證明文件(例如:租賃合約、聲明書)。
必須出示文件:
須出示申請人/合法代表具簽名式樣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認證繕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半至5時(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申請費用:
1.年度准照:
30台電腦或以下,每年澳門元1,500元;
30台電腦以上至50台電腦,每年澳門元2,500元;
50台電腦以上,每增加1台電腦,每年澳門元50元。
2. 半年度准照:
30台電腦或以下,每年澳門元900元;
30台電腦以上至50台電腦,每年澳門元1,500元;
50台電腦以上,每增加1台電腦,每年澳門元30元。
印花稅:申請費用的10%
收費及價金表: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審批所需時間
60個工作天(需視乎申請文件是否能滿足申請要求,以及技術部門之意見回覆。)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
1. 當事人須親臨申請或授權代辦人申請;
2. 審批完成時間,一般為60個工作天,但亦需視乎申請文件是否能滿足申請要求,以及技術部門之意見回覆;
3. 以上文件除由政府部門及公用機構發出之文件外,其餘均須由申請人/合法代表簽署。
相關規範或要求
1. 申請的舖位必須為商業用途;
2. 法人名義申請無須提交刑事記錄;
3. 遞交的圖則須由土地工務局註冊工程師繪制;
4. 涉及須遞交一式多份文件的情況,其中一份須為正本,其餘可接受影印本;
5. 對於安裝過濾軟件的方式沒有特別規定,惟必須通過本署的篩查。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進度結果:
https://account.gov.mo/zh-hant/login/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親臨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