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任何時候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飲食及飲料場所 – 取消或補領牌照申請表(格式 MOD.024/DLA/DHAL);
2.倘持牌人為法人,須遞交有效商業登記證明書影印本(已於澳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的公司則豁免遞交)。
必須出示文件:申請人/合法代表具簽名式樣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認證繕本。
註:倘申請人(包括自然人及法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已作出更新,須於申請時遞交清晰影印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行政執照處:澳門南灣大馬路 762 – 804號中華廣場 2樓(飲食及飲料場所一站式發牌服務)
綜合服務中心及市民服務中心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半至5時(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無需繳費
審批所需時間
自申請文件具備條件之日起計15個工作天。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www.iam.gov.mo/c/licenseQuery/frame/, www.mo.gov.mo/home
備註/申請須知
1. 當事人可親往申請或授權代辦人申請;
2. 網上辦理申請手續,請登入“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一戶通)或網上平台www.iam.gov.mo/onestop-fnb/c/inquire/inquireinfo.aspx。(辦理網上申請手續的申請人必須持有一戶通(個人或實體)帳號;如查詢服務申請進度的申請人,除可使用 “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 查詢外,尚可透過飲食及飲料場所專題網頁查詢,詳細請參閱: 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047/ );
3. 倘申請人為個人,須於申請時透過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核對;
4. 倘申請人為法人,須由合法代表簽署有關申請表格及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核對,並須遞交有效商業登記證明書影印本(已於澳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的公司則豁免遞交);
5. 場所若有招牌廣告牌照,可同時申請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