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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物品監管

車輛上的廣告准照

服務簡介

服務對象:凡於車身外部張貼或塗上任何廣告宣傳訊息的人士
申請資格: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可申請
服務結果:市政署向張貼或塗上車身廣告的人士發出准照


查詢途徑

負責單位:行政執照處

辦理地點:

1.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2.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3.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4.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5.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半至5時(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電話/傳真:
市民服務熱線:(853) 2833 7676
傳真:(853) 2871 1203


資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後更新時間:2024-02-29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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