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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在澳門市政署邀請執行工程的建築商名單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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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

必須遞交文件:遞交申請信函。
必須出示文件:沒有必須出示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

綜合服務中心: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三樓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石排灣分站 : 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公時間:星期一星期五早上 9時 至 下午 6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半至5(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申請費用:無須繳付申請費用
表格費用:無須繳付表格費用
印花稅:無須繳付印花稅
保證金: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無須收費


審批所需時間

審批時間:即日生效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沒有注意事項


相關規範或要求

N/A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N/A


資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後更新時間:2024-01-01 01:24

城市環境 環境衛生、綠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