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進口(冰鮮肉類/急凍肉類/肉類製品)場所登記

取消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申請人/持牌人的取消信函正本;
  2. 申請人/持牌人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正背面印於同一面A4紙上);
  3. 進口登記正本(如已持有進口登記)。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石排灣分站

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半至5時(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無須繳費


審批所需時間

即日生效


備註/申請須知

申請人/持牌人須向財政局作出場所之註銷/行業之註銷


相關規範或要求

N/A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此手續尚未提供網上進度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無需領取


資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後更新時間:2024-02-07 10:35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