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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金受領人遺下之聖誕津貼及第14個月津貼之發放

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自已故定期金受領人死亡翌日起 90日內提出。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聖誕津貼及第 14個月津貼申請書(退休基金會第 1號表格);(可於辦理地點索取或於退休基金會網頁下載)
  2. 死亡記錄;
  3.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4. 申請人與已故會員的關係證明(如結婚記錄或出生記錄等);
  5. 銀行帳戶資料,如欲以銀行過帳方式收取有關津貼。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1. 退休基金會 – 會員及供款人接待處
    地址:澳門友誼大馬路1115號政府(新口岸)辦公大樓地下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1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4.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地址:澳門三盞燈 5及 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 3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5.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石排灣分站
    地址: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半至5時

網上預約服務

網上申請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合符資格及所有文件齊備者,可在上述申請期限屆滿後的 5個工作日內獲發放。(服務承諾)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申請人可透過退休基金會網頁或“公務通”APP(點選“其他登入”)查詢申請進度,或致電退休基金會熱線(853) 2835 6556查詢。


資料提供:退休基金會(FP)

最後更新時間:2024-01-15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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