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具有申請遺體運送之正當性者,應自死亡日起 90日內提出。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遺體運送費用之發放申請書(退休基金會第 24號表格);(可於辦理地點索取或於退休基金會網頁下載)
- 死亡記錄;
- 運送遺體開支的收據正本;
-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 申請人與已故退休人員的關係證明(如:遺囑、結婚記錄或出生記錄等);
- 銀行帳戶資料,如欲以銀行過帳方式收取有關津貼。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 退休基金會 – 會員及供款人接待處
地址:澳門友誼大馬路1115號政府(新口岸)辦公大樓地下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1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地址:澳門三盞燈 5及 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 3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石排灣分站
地址: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半至5時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合符資格及所有文件齊備者,可在提出申請翌日起的 20個工作日內獲發放。(服務承諾)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申請人可透過退休基金會網頁或“公務通”APP(點選“其他登入”)查詢申請進度,或致電退休基金會熱線(853) 2835 6556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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