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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會員遺體運送費用之發放

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具有申請遺體運送之正當性者,應自死亡日起 90日內提出。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遺體運送費用之發放申請書(退休基金會第 24號表格);(可於辦理地點索取或於退休基金會網頁下載)
  2. 死亡記錄;
  3. 運送遺體開支的收據正本;
  4.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5. 申請人與已故退休人員的關係證明(如:遺囑、結婚記錄或出生記錄等);
  6. 銀行帳戶資料,如欲以銀行過帳方式收取有關津貼。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1. 退休基金會 – 會員及供款人接待處
    地址:澳門友誼大馬路1115號政府(新口岸)辦公大樓地下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1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4.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地址:澳門三盞燈 5及 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 3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5.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石排灣分站
    地址: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半至5時

網上預約服務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合符資格及所有文件齊備者,可在提出申請翌日起的 20個工作日內獲發放。(服務承諾)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申請人可透過退休基金會網頁或“公務通”APP(點選“其他登入”)查詢申請進度,或致電退休基金會熱線(853) 2835 6556查詢。


資料提供:退休基金會(FP)

最後更新時間:2024-01-15 15:04

社會保障 退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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