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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事務

為辦理財產清冊的公積金聲明書之發出

服務簡介

在供款人死亡的情況下,供款人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的款項計入其遺產內。如須辦理財產清冊手續,獲法院委任之待分割財產管理人,可向退休基金會申請“為辦理財產清冊的公積金聲明書”。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獲法院委任之待分割財產管理人。

服務結果

向申請人發出“為辦理財產清冊的公積金聲明書”。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退休基金會 – 公積金供款人輔助處

通訊地址:澳門友誼大馬路1115號政府(新口岸)辦公大樓地下

電話:(853)2835 6556(諮詢熱線)

傳真:(853)2859 4391

電郵:fp@fp.gov.mo(諮詢、建議、投訴或異議)

網址:http://www.fp.gov.mo

手機版網頁:mobile.fp.gov.mo


資料提供:退休基金會(FP)

最後更新時間:2023-09-15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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