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親身前往下述辦理地點,並遞交:
- 填妥的「為辦理財產清冊的公積金聲明書」申請表格(第RP-7號);(可於下述辦理地點索取或於退休基金會網頁下載)
- 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 申請人獲初級法院委任為待分割財產管理人之證明。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地點
- 退休基金會-會員及供款人接待處
地址:澳門友誼大馬路1115號政府(新口岸)辦公大樓地下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15分(中午照常辦公)
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中午照常辦公)
電話:(853)2835 6556 (諮詢熱線) -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電話:(853)2845 1515 -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電話:(853)2842 1212 -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地址:澳門三盞燈 5及 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 3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電話:(853)8291 7233 -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石排灣分站
地址: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半至5時
電話:(853)8394 3456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有關之聲明書將自齊備所需文件翌日起計 2個工作日內發出。(服務承諾)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申請人可透過退休基金會網頁或“公務通”APP(點選“其他登入”)查詢申請進度,或致電退休基金會熱線(853) 2835 6556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相關辦理地點領取。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
- 退休基金會接待處:申請人需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石排灣分站:領取者需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申請收條。
公共行政事務
行政及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