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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註冊

註冊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網上申請:
    1. 使用“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和電子認證“雲簽”服務
      1. 首次使用者
        • 澳門居民身份證持有人或按澳門特區法律設立的法人須向行政公職局申請“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簡稱“一戶通”)自然人帳戶實體帳戶,再向經適當認可的認證實體(如:澳門郵電局電子認證服務eSignTrust)申請標準證書(電子認證“雲簽“服務)
          • 法人應同時持有“一戶通”(實體帳戶)及電子認證“雲簽”服務帳戶(機構用戶),指定簽署註冊申請書的簽署人必須為該實體/機構的法定代表人(請參閱工業產權網上申請服務常見問題)。
      2. “一戶通” 帳戶和“雲簽”帳戶持有人
    2. 使用“合格電子簽名(QES)”
      1. 認證用戶
  2. 親臨辦理:
    1. 申請人應以中文或葡文填妥“發明專利註冊申請書”(格式 ECO-060)及“摘要及其附圖”(格式 ECO-063)表格(可於辦理地點索取或於網頁下載
      • 申請可以個人或法人的名義提出,但如果申請人(個人或法人)並非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居住或設立,表格則應由被委託人簽署;
      • 表格簽署後,簽名確認可在辦理地點出示具簽名式樣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辦理。
    2. 將表格連同附件向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綜合接待中心(2樓)的工業產權註冊申請櫃檯提交。
    3. 在 8個工作日內憑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發出的“繳費單”前往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綜合接待中心(2樓)的繳納處繳付有關費用,並應以澳門元支付。付款方式請參閱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網頁“行政服務 –付款方式”頁面。

必須遞交文件

已填妥的“發明專利註冊申請書”表格:

  1. 網上申請:透過“行政服務 – 電子服務 – 網上申請”填寫表格及上載必要文件(權利要求書、實用專利說明書及說明書附圖),並使用有效的“合格證書(QC)”或標準證書(電子認證“雲簽“服務)作電子簽署。
  2. 親臨辦理:
    1. 已填妥的“發明專利註冊申請書”(格式 ECO-060)表格(可於辦理地點索取或於網頁下載)。
    2. 已填妥的“摘要及其附圖”(格式 ECO-063)表格(可於辦理地點索取或於網頁下載),摘要內容不應超過150個詞或400個字。
    3. 發明專利說明書。
    4. 權利要求書。

視乎情況而應補充的文件

  1. 說明書附圖。
  2. 由被委託人辦理:
    • 授權書(須經適當認證並確認授權人身份及行使該授權的權力)。
  3. 主張優先權
    • 須遞交證實具有所提出優先權之官方文件(優先權文件)。
  4. 申請人非為發明人或唯一發明人時:
    • 專利權的簡要聲明。
  5. 申請人要求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製作審查報告書時:
    • 若提交的所需文件(包括摘要、說明書、說明書附圖及權利要求書等)並非以中文撰寫,應遞交中文譯本。
  6. 對於以非澳門特區正式語文作出的授權書:
    • 經適當認證/證明之本特區任一正式語文(中文或葡文)的譯本;
    • 翻譯證明書需繳納印花稅,按每版計澳門元 5元,同時每份證明書另加澳門元 10元。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網上辦理

請瀏覽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網頁“行政服務 – 電子服務 – 網上申請”頁面。

親臨辦理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綜合接待中心

地址:澳門南灣羅保博士街 1 – 3號 2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費用

  1. 註冊申請(包括首3年年費):澳門元 800元
  2. 第4至第5年每年之年費:澳門元 500元
  3. 第6至第20年每年之年費:澳門元 800元
  4. 實質審查:澳門元 2,500元
  5. 聲明異議:免費
  6. 宣佈失效:澳門元 1,000元
  7. 更正:澳門元 100元
  8. 延長期限:澳門元 200元
  9. 註冊查詢:澳門元 200元

詳情請瀏覽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網頁“知識產權 – 收費表”頁面。


審批所需時間

繳費後,若文件齊備,批准註冊的時間將視乎指定實體撰寫審查報告書所需的時間而定。


備註/申請須知

若申請資料符合規定,自提出申請日起計已滿18個月,或在屬主張某項優先權的情況下自主張日起計已滿18個月後,有關申請公告將於每月首個或第三個星期三出版的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刊登。自刊登公告日起至授予發明專利之日止,任何第三者均可以書面形式就有關的註冊申請提出聲明異議。

除註冊申請以外,申請者須因應上述各個情況獨立填寫一份“其他行為申請書”(格式 ECO-052)表格(可於辦理地點索取或於網頁下載),連同相應的文件一併遞交(請向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專利及著作權處查詢)。

提前公佈

當申請資料符合規定,如需要,申請人自提出專利申請日起計至少已滿兩個月後可要求提前刊登申請公告:

  1. 網上辦理:登入本局系統後,透過“行政服務 – 電子服務 – 網上申請”選擇“其他行為申請書 -701 提前公佈”網上申請服務進行提交。
  2. 親臨辦理:透過填寫“其他行為申請書”(格式 ECO-052)表格(可於辦理地點索取或於網頁下載),向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綜合接待中心(2樓)的工業產權註冊申請櫃檯遞交提前公佈申請。

實質審查

申請人應在提出原申請或分案申請之日起計7年內提交實質審查申請,並繳納實質審查費用,否則有關的註冊申請將被駁回:

  1. 網上辦理:登入本局系統後,透過“行政服務 – 電子服務 – 網上申請”選擇“其他行為申請書 -220 實質審查”網上申請服務進行提交。
  2. 親臨辦理:透過填寫“其他行為申請書”(格式 ECO-052)表格(可於辦理地點索取或於網頁下載),向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綜合接待中心(2樓)的工業產權註冊申請櫃檯遞交實質審查申請。
  • 審查報告書由指定實體撰寫。

文件參考範本:

  1. 授權書。
  2. 其他行為申請 常用請求編碼說明。
  3. 其他文件請瀏覽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網頁“知識產權 – 申請須知”頁面。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可於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網頁內查詢“發明專利”的狀況及公佈資料。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在核准註冊的批示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日起計 1個月的上訴期屆滿後,或當有上訴提出時,在獲知法院的確定裁判 5個工作日後:

  • 使用“一戶通”帳戶提交註冊申請且選擇接收電子註冊證的申請人,可透過“一戶通”中“我的證照”功能,自行查看和下載列印電子發明專利註冊證。
  • 選擇接收紙本註冊證的申請人,應前往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綜合接待中心(2樓)的工業產權註冊申請櫃檯領取註冊證。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發出的已繳納申請費用的收據正本(僅適用於領取紙本註冊證)。


資料提供:經濟及科技發展局(DSEDT)

最後更新時間:2024-09-30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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