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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管制外貿活動登記

公司之登記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進出口受管制貨物、特別制度限制的貨物、受衛生檢疫的貨物及申請產地來源證貨物前,必須完成登記。

辦理方式

  1. 電郵提交(電郵:dce@dsedt.gov.mo);
  2. 親臨提交;
  3. 辦理電子報關服務平台用戶登記時延伸相關登記申請。

所需文件

  1. 填妥之“受管制外貿活動登記申請書”(由負責單位提供或於網上下載);
  2. 簽署人為行政管理機關成員,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3. 簽署人為非行政管理機關成員,提交授權書(倘有)或聲明書,及簽名人士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1.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對外貿易處
    地址:澳門南灣羅保博士街 1 – 3號 2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 52號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3個工作日內

附註:上述期限均指齊備文件至負責單位後起計算及不包括遞交文件當天;例外情況除外。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網頁 » 行政服務 » 電子服務 » 資料查詢 » 受管制外貿活動登記

接收服務結果的方式: 

  1. 親臨領取(需出示入件收據的正本、副本或影像);
  2. 電郵;
  3. 傳真;
  4. 手機短訊(不會附同登記資料表)。

資料提供:經濟及科技發展局(DSEDT)

最後更新時間:2024-01-31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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