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進出口受管制貨物、特別制度限制的貨物、受衛生檢疫的貨物及申請產地來源證貨物前,必須完成登記。
辦理方式
- 電郵提交(電郵:dce@dsedt.gov.mo);
- 親臨提交;
- 辦理電子報關服務平台用戶登記時延伸相關登記申請。
所需文件
- 填妥之“受管制外貿活動登記申請書”(由負責單位提供或於網上下載);
- 簽署人為行政管理機關成員,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 簽署人為非行政管理機關成員,提交授權書(倘有)或聲明書,及簽名人士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對外貿易處
地址:澳門南灣羅保博士街 1 – 3號 2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 52號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3個工作日內
附註:上述期限均指齊備文件至負責單位後起計算及不包括遞交文件當天;例外情況除外。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網頁 » 行政服務 » 電子服務 » 資料查詢 » 受管制外貿活動登記
接收服務結果的方式:
- 親臨領取(需出示入件收據的正本、副本或影像);
- 電郵;
- 傳真;
- 手機短訊(不會附同登記資料表)。
創業及營商
營商